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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

161

工信厅联节〔2015〕163号


 根据《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》(工信部联节〔2015〕82号,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的要求,经试点地区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及专家审查,确定了8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,其中制造领域8家、金融领域3家、能源领域1家、公共机构16家、电信领域27家、互联网领域29家。现予公布。


 请各地区根据名单(见附件),结合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支持和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创建工作。


 附件: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名单
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
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

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 

2015年12月21日